經(jīng)查,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間,何偉擅自利用本人保管單位公務加油卡的便利,為自己的私家車加油19次、摩托車加油2次,油費共計4678.77元。調查期間,何偉將違紀加油款4678.77元上交財政。何偉作為公職人員、縣教師進修學校總務主任,將應由個人支付的油費用單位公務加油卡支付,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。經(jīng)縣監(jiān)察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,給予何偉警告政務處分。
經(jīng)查,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間,何偉擅自利用本人保管單位公務加油卡的便利,為自己的私家車加油19次、摩托車加油2次,油費共計4678.77元。調查期間,何偉將違紀加油款4678.77元上交財政。何偉作為公職人員、縣教師進修學校總務主任,將應由個人支付的油費用單位公務加油卡支付,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。經(jīng)縣監(jiān)察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,給予何偉警告政務處分。